前阵子一个在温哥华的朋友结婚,半夜给我发消息问,老婆今年没上班,报税是不是可以俩人合一起报、少交点税。我当时差点把咖啡喷键盘上,赶紧跟他说,加拿大压根就没有夫妻联合报税这种操作,和隔壁美国完全两码事。不管你住温哥华、本拿比还是列治文,只要税务居民就得各报各的,每人一份 T1 报税表,婚姻状态会影响抵扣但不会把收入合成一个数字去拉税率。朋友听完明显有点失望,说他同事在美国结婚后两个人税降了不少,他还以为这边也差不多。
我就拿今年报税(2025 税年)给他举了个例子。他配偶收入几乎为零,其实还是能把配偶的免税额转到他这边来的,也就是联邦 Line 30300 配偶或同居伴侣免税额,BC 省那部分也会有对应的配偶抵免。大致帮他心里算了一下,如果他老婆全年收入低于基本个人免税额的差额,他 2025 税年大概能多拿回两千左右联邦那层,省的再加几百,虽然不像美国 joint filing 那样能直接把收入拉平进低税率档,但也比没有强。前提是得在报税软件里把配偶信息填全,不能自己想当然就填在某一方底下。
接着他又问我能不能把一些投资收入分给老婆申报。我自己全职在家炒股,对 attribution rules 这些实在太熟了,就跟他说千万别乱来。CRA 对夫妻间收入分割防得很严,除非你用 prescrib利率做配偶贷款,或者严格按书面协议操作,不然你转给她买的股票产生的资本利得和股息,最后还是会被 attribution 回你头上。温哥华那边房价高、生活成本不低,很多人用非注册账户做些投资,要真能随意把资本利得分给低收入的配偶,那税务筹划空间就大多了,但 CRA 早就把这个口子堵上了。真正能合法分割的,是退休时某些符合条件的养老金收入,比如 养老金收入分割,他三十出头暂时还用不上。
我跟他聊完忽然想到,其实很多刚结婚的人都会有这个误会,尤其是从别的国家搬来温哥华的移民,脑子里还带着 joint filing 的思维定势。加拿大这套各自报税的逻辑虽然初看不够“优惠”,但搭配 TFSA、RRSP、配偶 RRSP 这些工具,慢慢规划还是能玩出不少空间的,前提是别一上来就想着把收入揉在一起。朋友最后说那还是老老实实用 Wealthsimple Tax 填表去了,老婆没收入也单报一份,起码能把他该拿的配偶抵免拿满。
